體育場地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分為一級、二級、三級。
一級資質標準:
1、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6項中的4項以上工程施工,工程質量合格。
(1)單項工程占地面積50公頃以上,投資額3000萬元以上的18洞以上高爾夫球場;
(2)全國運動會、全國城市運動會及全國田徑錦標賽主體育場地(包括合成面層和瀝青基礎)設施;
(3)4.5萬人以上體育場田徑場地(包括合成面層和瀝青基礎)設施;
(4)4500人以上體育館(包括游泳館和冬季項目體育館)體育場地設施;
(5)6000平方米以上的合成面層網球、籃球、排球場地設施;
(6)單項工程造價800萬元以上的體育場地設施。
2、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職稱;總工程師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相關專業高級職稱;總會計師具有高級會計職稱。
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100人,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70人;工程技術人員中,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人,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30人。
企業具有的一級資質項目經理不少于10人。
3、企業注冊資本金1000萬元以上,企業凈資產1200萬元以上。
4、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4000萬元以上。
5、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。
二級資質標準:
1、企業近5年承擔過以下列5項中的3項以上工程施工,工程質量合格。
(1)單項工程占地面積25公頃以上,投資在900萬元以上的9洞高爾夫球場;
(2)1.8萬人以上體育場田徑場地(包括合成面層和瀝青基礎)設施;
(3)1500人以上體育館(包括游泳館和冬季項目體育館)體育場地設施;
(4)3000平方米以上的合成面層網球、籃球、排球場地設施;
(5)單項工程造價400萬元以上的體育場地設施。
2、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;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相關專業高級職稱;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會計職稱。
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,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35人;工程技術人員中,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5人,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5人。
企業具有的二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5人。
3、企業注冊資本金500萬元以上,企業凈資產600萬元以上。
4、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2000萬元以上。
5、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。
三級資質標準:
1、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3項中的2項以上工程施工,工程質量合格。
(1)單項工程占地面積25公頃以上,投資在700萬元以上的9洞高爾夫球場;
(2)300人以上體育館、訓練館(包括游泳館)體育場地訓練設施;
(3)單項工程造價150萬元以上的體育場地設施。
2、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;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中級以上職稱;財務負責人具有本專業初級以上會計職稱。
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,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20人;工程技術人員中,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人。
企業具有的三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5人。
3、企業注冊資本金200萬元以上,企業凈資產250萬元以上。
4、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1000萬元以上。
5、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。
承包工程范圍:
一級企業:可承擔各種類型及規模的體育場、體育館及相關設施工程的施工。
二級企業:可承擔以下工程項目的施工:
(1)單項工程占地面積55公頃及以下、投資3200萬元及以下、18洞及以下高爾夫球場、室內外迷你高爾夫球場和練習場;
(2)5萬人及以下、投資1000萬元及以下體育場田徑場地設施;
(3)5000人及以下體育館(包括游泳館、冬季項目館)設施;
(4)足球場、橄欖球、棒球、壘球、保齡球、壁球及曲棍球等場地設施;
(5)7000平方米及以下的合成面層網球、籃球、排球場地設施。
三級企業:可承擔以下工程項目的施工:
(1)單項工程占地面積30公頃及以下、投資1000萬元及以下、9洞及以下高爾夫球場、室內外迷你高爾夫球場和練習場;
(2)2萬人及以下、投資450萬元及以下體育場田徑場地設施;
(3)1600人及以下體育館(包括游泳館、冬季項目館)設施;
(4)人工草坪足球場、橄欖球場地設施;
(5)3500平方米及以下的合成面層網球、籃球、排球場地設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