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有無票產品銷售收入,比照正常銷售分錄:借:現金等貸:主營業務收入貸:應交稅費-應交增值稅-銷項稅額;若有材料或廢料收入,借:現金等貸:其他業務收入貸:應交稅費-應交增值稅-銷項稅額。至于申報,進入系統--點擊“發票采集”--“無票視同銷售或納稅檢查調整”--點擊“增加”--選擇“無票銷售收入”--錄入金額或稅額(對于貸方不是“主營業務收入”而是“其他業務收入”等,建議只錄入“稅額”,否則會產生申報表上“主營業務收入”與賬上“主營業務收入”不符)--“保存”,然后打開“附表一”,此無票收入自動填寫到第四行“未開具發票”,點擊“保存”即可(此表中數據只能從外部采集,無法錄入),最后打開申報表主表,此收入跟其他收入一起合并到第2行“應稅貨物銷售額”。
未開票會計分錄與開票分錄一樣做,為了區別開票分錄,最好在摘要欄中注明未開票銷售字樣,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時,未開票收入填寫在《表一》未開具發票一欄中